華夏鼎福三個月定期開放債券型發(fā)起式證券投資基金第十六次分紅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3年5月18日
(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稱 華夏鼎福三個月定期開放債券型發(fā)起式證券投資基金
基金簡稱 華夏鼎福三個月定開債券
基金主代碼 005791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8年9月21日
基金管理人名稱 華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稱 浙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據 《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信息披露管理辦法》《華夏鼎福三個月定期開放債券型發(fā)起式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華夏鼎福三個月定期開放債券型發(fā)起式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更新)》
收益分配基準日 2023年5月16日
有關年度分紅次數的說明 本次分紅為2023年度的第2次分紅
各基金份額類別的簡稱 華夏鼎福三個月定開債券A 華夏鼎福三個月定開債券C
各基金份額類別的交易代碼 005791 005792
截止基準日各基金份額類別的相關指標 基準日各基金份額類別的份額凈值(單位:人民幣元) 1.0217 -
基準日各基金份額類別的可供分配利潤(單位:人民幣元) 27,560,121.14 -
截止基準日按照基金合同約定的分紅比例計算的應分配金額(單位:人民幣元) 5,512,024.23 -
本次各基金份額類別分紅方案(單位:元/10份基金份額) 0.100 -
注:截至基準日華夏鼎福三個月定開債券C的基金份額為0,本次僅對華夏鼎福三個月定開債券A實施分紅。根據《華夏鼎福三個月定期開放債券型發(fā)起式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約定,在符合有關基金分紅條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數最多為12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該次可供分配利潤的20%。
2.與分紅相關的其他信息
權益登記日 2023年5月19日
除息日 2023年5月19日
現金紅利發(fā)放日 2023年5月22日
分紅對象 權益登記日在本公司登記在冊的本基金全體基金份額持有人。
紅利再投資相關事項的說明 選擇紅利再投資的投資者其現金紅利轉換為基金份額的基金份額凈值(NAV)確定日為2023年5月19日,該部分基金份額將于2023年5月22日直接計入其基金賬戶,投資者可自2023年5月23日起查詢。
稅收相關事項的說明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的財稅[2002]128號《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有關稅收問題的通知》及財稅[2008]1號《關于企業(yè)所得稅若干優(yōu)惠政策的通知》的規(guī)定,基金向投資者分配的基金利潤,暫不征收所得稅。
費用相關事項的說明 本基金本次分紅免收分紅手續(xù)費和紅利再投資費用。
注:選擇現金紅利方式的投資者的紅利款將于2023年5月22日自基金托管賬戶劃出。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項
3.1本基金目前處于封閉運作期,不辦理申購與贖回業(yè)務(紅利再投資除外)。本基金單一投資者持有的基金份額或者構成一致行動人的多個投資者持有的基金份額可達到或者超過50%,本基金不向個人投資者銷售。
3.2投資者通過任一銷售機構按基金交易代碼提交的分紅方式變更申請,只對投資者在該銷售機構指定交易賬戶下的基金份額有效,并不改變投資者在該銷售機構其他交易賬戶或其他銷售機構基金份額的分紅方式。如投資者希望變更該銷售機構其他交易賬戶或其他銷售機構基金份額的分紅方式,需按基金交易代碼通過各銷售機構交易賬戶逐一提交變更分紅方式的業(yè)務申請。
3.3投資者可通過本公司網站(www.ChinaAMC.com)或客戶服務電話(400-818-6666)查詢分紅方式是否正確,如不正確或希望變更分紅方式的,請于權益登記日之前(不含權益登記日)到銷售網點辦理變更手續(xù)。本次分紅方式將以投資者在權益登記日之前(不含權益登記日)最后一次選擇的分紅方式為準。
3.4本基金的銷售機構可通過本公司網站查詢。
特此公告
華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五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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