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恒大(03333)發(fā)布公告,該公司及其顧問在過去幾個月與公司的不同利益相關者就擬議的集團境外債務重組(擬議重組)進行了建設性對話。
該公司與以下項目的一些主要持有人取得了進展:(a)該公司發(fā)行的本金總額為139.225億美元的美元高級擔保票據(“現有恒大票據”);和由景程有限公司(景程)發(fā)行并由(其中包括)天基控股有限公司(天基,與其子公司合稱“天基集團”)擔保的本金總為52.26億美元的美元優(yōu)先票據(現有景程票據,與現有恒大票據合稱“現有票據”)。該公司欣然宣布,這些討論最終與現有票據持有人特別小組成員(債權人特別小組)就擬議重組的核心條款達成具有約束力的協議。
公司和其中包括債權人特別小組簽署條款清單,是為實現擬議重組的重大而積極的里程碑,代表著各方在實現擬議重組方面取得了重大進展。
【資料圖】
(a)主要條款
擬議重組的主要條款載于三份日期為2023年3月20日的具有約束力的條款清單(統(tǒng)稱為“條款清單”,而每一份為“條款清單”):
(a)由許家印先生、該公司以及持有現有恒大票據的債權人特別小組成員簽署的具有約束力的恒大協議安排的條款清單(恒大條款清單);
(b)由景程以及持有現有景程票據的債權人特別小組成員簽署的景程協議安排的條款清單(景程條款清單);和
(c)由天基以及持有現有景程票據的債權人特別小組成員簽署的天基協議安排的條款清單(天基條款清單)。
擬議重組預計將通過在開曼群島,香港,英屬維爾京群島和/或其他適用的司法管轄區(qū)的協議安排或其他程序進行。特別地,A組和C組的債務(定義見恒大條款清單)將受恒大協議安排約束。針對恒大協議安排、景程協議安排和天基協議安排中的每項協議安排而言,相關重組的生效日期將在相關協議安排文件所載的先決條件已獲滿足或豁免后合理可行的情況下盡快發(fā)生。重組生效日(如各條款清單中所定義)預計為2023年10月1日,最后期限日(如各條款清單中所定義)為2023年12月15日(可依據各條款清單的條款延長)。
(b)恒大物業(yè)股份的處理
按恒大條款清單的構想,恒大物業(yè)集團有限公司,其為該公司的一個子公司,股份于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06666)(恒大物業(yè)),其股份(恒大物業(yè)股份),由該公司持有的合計:(a)24.94億股的恒大物業(yè)股份(相當于截至恒大條款清單日期的已發(fā)行恒大物業(yè)股份總數的約23.1%);以及(b)7.49億股的恒大物業(yè)股份(相當于截至恒大條款清單日期已發(fā)行恒大物業(yè)股份總數的約6.9%),應存入證券賬戶并質押以分別為A2恒大物業(yè)股票掛鉤票據和C2恒大物業(yè)股票掛鉤票據(均在恒大條款清單中定義)提供擔保(恒大物業(yè)股份賬戶質押)。
受恒大物業(yè)股份賬戶質押約束的恒大物業(yè)股份可以在恒大條款清單中規(guī)定的某些條件下會被釋放以出售給戰(zhàn)略投資者。向戰(zhàn)略投資者出售恒大物業(yè)股份應在A2恒大物業(yè)股票掛鉤票據和C2恒大物業(yè)股票掛鉤票據之間按比例進行。
此外,該公司將發(fā)行強制可交換債券,可交換為23.32億股的恒大物業(yè)股份(占截至恒大條款清單日期已發(fā)行恒大物業(yè)股份總數的約21.57%),這些恒大物業(yè)股份應存入質押的證券賬戶(受限于慣常的解除條款)。
(c)恒大新能源汽車股份的處理
按恒大條款清單的構想,中國恒大新能源汽車集團有限公司,其為該公司的一個子公司,股份于聯交所上市(00708)(恒大新能源汽車),其股份(恒大新能源汽車股份),由該公司持有的合計:(a)與A2恒大新能源汽車股票掛鉤票據(在恒大條款清單中定義)相關的17.5億股的恒大新能源汽車股份(相當于截至恒大條款清單日期的已發(fā)行恒大新能源汽車股份總數的約16.1%);(b)與C2恒大新能源汽車股票掛鉤票據(在恒大條款清單中定義)相關的15.04億股的恒大新能源汽車股份(相當于截至恒大條款清單日期的已發(fā)行恒大新能源汽車股份總數的約13.9%),將存入托管賬戶(恒大新能源汽車托管賬戶)。
在恒大新能源汽車托管賬戶下持有的恒大新能源汽車股份可以在恒大條款清單中規(guī)定的某些條件下會被解除托管以出售給戰(zhàn)略投資者。向戰(zhàn)略投資者出售恒大新能源汽車股份應按A2恒大新能源汽車股票掛鉤票據和C2恒大新能源汽車股票掛鉤票據之間的比例進行。
該公司將發(fā)行強制可交換債券,可交換為30.95億股的恒大新能源汽車股份(占截至恒大條款清單日期已發(fā)行恒大新能源汽車股份總數的約28.54%),這些恒大新能源汽車股份應存入質押的證券賬戶(受限于慣常的解除條款)。
受限于獲得相關批準后,作為擬議重組的一部分,該公司及其他方向恒大新能源汽車提供的總額約為27.04億美元(包括截至2023年10月1日的應計利息)的若干貸款將按每股3.84港元的換股價轉換為新能源汽車新股,其中約24.21億美元將用作恒大新能源汽車強制可交換債券(定義見恒大條款清單)的交換財產,并為A2恒大新能源汽車股票掛鉤票據和C2恒大新能源汽車股票掛鉤票據之利益存入相關的恒大新能源汽車托管賬戶。
(d)交易亮點
擬議重組遵循國際重組規(guī)則和實踐,既依法公平保障了各類債權人的合法權益,包括安排境外資產作為境外債務的補充增信;又給予債權人充分靈活性可在不同方案中進行選擇,兼顧不同類型債權人的具體情況和訴求偏好。擬議重組將在一定程度上緩解境外債務償還壓力,為該公司恢復經營解決境內問題提供條件。該公司將盡最大努力恢復資金、業(yè)務的良性循環(huán),修復資本結構,實現平穩(wěn)運營。
在恒大協議安排中,A組和C組債權人都有權就其待分配的可獲償金額的處理方式選擇兩種選擇之一。在方案1中,協議安排債權人可以按其可獲償金額1:1的轉換比率獲得將由該公司發(fā)行的新票據,新票據期限為10–12年,將隨著時間的推移償還。在方案2下,協議安排債權人可以選擇將其可獲償金額轉換為:(1)期限為五至九年的將由該公司發(fā)行的新票據;(2)由五筆與恒大物業(yè)、恒大新能源汽車或該公司上市股票掛鉤的股權掛鉤票據構成的組合,掛鉤方式包括由其擔保、掛鉤、可強制交換或可強制轉換對應股票(按所適用的);或(3)兩者的組合。
在景程協議安排中,債權人將獲得五筆由景程發(fā)行的期限為四至八年的新票據,本金總額為65億美元。
在天基協議安排中,債權人將獲得四筆由天基發(fā)行的期限為五至八年的新票據,本金總額為8億美元。
此外,作為恒大協議安排和天基協議安排的一部分,同意費將根據相關協議安排文件的條款以將由相關協議安排公司發(fā)行的實物支付新票據的方式支付給合資格的債權人。
集團設立了一個重組專用賬戶,為境外重組和所有境外債權人的利益持有若干境外資產處置的凈收益。除其他事項之外,重組專用賬戶的安排規(guī)定只能根據該安排的條款為有限的目的從賬戶提取資金,例如支付集團的境外重組費用和若干規(guī)定類型的境外運營成本。
(e)境內進展
境內層面,集團希望可以通過完成擬議重組來為恢復運營提供必要條件,帶動境內債權人與集團達成和解,進而使集團恢復有序運營,并逐步產生償債現金流。2022年以來,集團先后完成9支境內公司債券本金和/或利息的展期,展期期限為6個月至1年不等,涉及約本金金額人民幣535億元,利息人民幣37.03億元。同時,集團境內債務逾期規(guī)模較大,于2022年12月31日境內有息負債逾期金額達到約人民幣2084億元,境內商業(yè)承兌匯票逾期金額達到約人民幣3263億元,境內或有債務逾期金額達到約人民幣1573億元,并且部分境內債權人也就此對集團采取了法律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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