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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銀金租(01606)發(fā)布公告,該公司作為出租人與承租人許昌市建設投資有限責任公司于2023年1月10日訂立融資租賃合同,出租人以代價人民幣6億元向承租人購買租賃物,及出租人同意向承租人出租租賃物,租賃期為5年,租賃利息于租期內(nèi)總額共計約人民幣8027.5萬元。
租賃物為位于中國河南省的鄭州機場至許昌市域鐵路(許昌段)供電、機車、監(jiān)控、中控等相關設備。租賃物的評估值約人民幣6.68億元。承租人不單獨核算租賃物的稅前及稅后利潤。
融資租賃合同乃由公司于一般及日常業(yè)務過程中訂立。公司與承租人訂立融資租賃合同,有益于增加公司融資租賃業(yè)務收入,符合公司業(yè)務發(fā)展策略。